持美容师证书不能做面部纹绣服务你知道吗?

近期,协会接到不少电话,咨询持美容师证书还可不可以开展面部纹绣服务。针对这一问题,我们之前已经进行过解答--持美容师证书不可再开展面部纹绣服务。为此,我们登录“职培云”网站,进行了专门查询,其中关于美容师的最新版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》(链接地址:https://ow365.cn/?i=21143&ssl=1&n=5&furl=XnZULZgaboaqolKW8yxiubjjwf4AEfLsLyvzac7BZB3KGDiaq_cDLTvfpEUm3gzyM8GOAn8fSo_bbJ5f2le4mw==)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范,美容师从事的工作内容不再包含纹绣项目。


高级美容师工作内容截取

1999年我国**部职业分类大典颁布,基本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国家职业分类体系。此版大典中,纹绣是高级以上级别美容师的一项工作内容。但经过2015年和2022年两次修订之后,纹绣逐渐从高级以上级别美容师的工作内容中消失。

那么,持高级证书的美容师如何才能继续合法合规开展纹绣服务呢?这就不得不提面部纹绣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了。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提出的“紧跟新技术、新职业发展变化,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”要求,适应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需要,更及时、全面、客观反映现阶段我国的社会职业状况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择就业需求量大、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,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,对合格人员发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,面部纹绣就是其中的一个职业。


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我国技能人员评价的一项重要制度,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,表明证书持有人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。

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作为首批省级的第三方评价机构,具有培训、考评、发证资质,根据相关职业标准,开展美容、美发、美甲等职业技能等级证鉴定和面部纹绣、艾灸保健专项能力证书的考核工作,为美业人才成长、保护就业创业活力提供稳定的、可靠的学习、培训、鉴定平台。


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,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和检验,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、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,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,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对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推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,完善职业教育制度,推进我国从技能大国向技能人才强国迈进,更好地支撑中国制造2025战略、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具有重大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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